運作機制:投訴人向居住地消保組織提交個案後,經當事人授權,案件資料將轉交對方機構直接聯繫涉事商戶,調解結果會雙向通報。消委會強調,此機制不影響消費者原有法律訴訟權利。數據顯示,2022年至2024年5月間,消委會接獲15宗港人在馬來西亞的投訴,近半涉及服務質素;同期馬來西亞旅客在港投訴達47宗,30%與營商手法爭議相關。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出,隨兩地旅遊復甦,去年雙向旅客量已恢復至疫情前78%,此機制能為「報團遇貨不對辦」「預訂服務臨時取消」等常見糾紛提供更高效解決途徑。 背景延伸:
- 香港自2017年起已與內地、澳門、韓國等5個亞洲地區建立類似合作
- 東南亞跨境電商糾紛年均增長率達21%,但成功調解率不足4成
- 新機制下預計投訴處理周期可縮短至30個工作天